入会须知发表时间:2017-08-30 00:00 一、入会条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的优秀企事业单位,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本协会只接收单位会员。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4、在文化创意产业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优先考虑以下单位: 1、拥有超级社群以及超级IP的; 2、从事特色文化内容生产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3、注重与科技融合、符合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4、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 四、会员入会标准 本会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副会长三个级别。 1、普通会员单位 (1)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代表性;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3)经济效益良好。 优先接收: (1)由文化部评选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 (2)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评选命名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 (3)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推荐的其他产业类基地、园区及优秀的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2、理事单位 (1)在当地属于文化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或主要集聚区,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3)经济效益良好,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 (4)愿意承担协会工作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常务理事单位 (1)在全国相应文化行业中处于领军地位,企业主要领导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所生产的文化产品或提供的文化服务具有一定的品牌和行业口碑,文化附加值高,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相当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效益; (5)愿意承担协会工作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6)由所属省级文化厅(局)推荐。 3、副会长单位
五、入会流程 1、本会只接收单位会员。 2、填交入会申请表打印盖章,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寄送至天河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3、协会接收到申请入会信息后,经审核同意并接纳为会员单位的,由协会发出接纳批复通知。 4、企业收到入会通知后,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交纳会费; 5、协会收到会费后,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连同会员证书一起快递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即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六、会员部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邮箱: 传真: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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